各县市区供销社:
2016年12月31日,德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州市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德办发〔2016〕33号),文内多处涉及供销社。近日,市农工办下发通知,要求对33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市农工办集中督察。为此市供销社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及方式
8月7日至18日。由市供销社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督察组到各县市区社进行现场督察。或采取暗访方式,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与基层职工座谈,摸清实际情况。
二、督察内容
(一)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包括:
1、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进展情况;
2、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情况;
3、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建立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情况;
4、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开展情况;
5、参与农产品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电商情况;
6、参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情况;
7、参与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思路打算。
三、汇总上报
市供销社将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督察报告报市农工办。等待市农工办组织的集中督察。
请各县市区供销社于8月11日前将督察汇报材料报市社行业发展科(dz2187958@163.com)。具体督察时间另行通知。
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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